通知指出,近年来邮政行业发展迅猛,寄递服务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从事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也日趋严重,其中通过电子商务渠道违法贩售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商品及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给邮政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自2014年5月起,国家邮政局列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担邮政行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