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物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15]1167号)文件,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物流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家要求以及《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2015]317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物流业转型升级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土地、规划、环评等证明文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
范本见附件1。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要按程序将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市州发改委,由市州发改委审查后统一报省发改委,省属企业直接报省发改委。
(二)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应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可要求项目单位提供上述建设条件落实的证明文件,对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出具对项目现场查勘情况说明,并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省发改委对省属企业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
(三)省发改委将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国家发改委。
五、其他申报要求
(一)此前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如企业以前曾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已获支持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上报新项目,并随文上报已获支持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在近几年审计、稽察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企业不得申报;对发现问题或调整项目较多的市(州)限制申报。中央管理企业和非我省注册企业不由我委申报。
(二)申报数量要求。国家要求各省限报4个项目。据此,我省每个市州限报1个项目,超过规定数量的不予受理。
(三)时限要求。各市州发改委需在5月16日前,将申报请示文件一式3份、物流业转型升级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文本2份及imo文件(内容要求与项目汇总表一致)报送我委,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范本
2、2015年物流业转型升级项目汇总表
上述附件请从省发改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13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5年物流业转型)